(新加坡19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兼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及向国会撒谎,他今日面对两项控状时不认罪。
毕丹星面对的两项控状,指他在向国会或国会委员会供证期间,蓄意作出虚假陈述,抵触新加坡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第31(q)节条文。
若被定罪,他可被判监禁最长三年,或罚款最高7000元(约2万4710令吉),或两者兼施。

《联合早报》报导,毕丹星(47岁)于今日上午10时45分,独自抵达国家法院大厦。
开庭前,法庭人员先在一旁把每项控状内容念给毕丹星听;开庭后,主控官说,控方决定对毕丹星提控两项控状,控方也已准备好让毕丹星认罪。
当控方说完后,毕丹星神情镇定地告诉法官,他不认罪。
由于毕丹星选择不认罪,案件展期至4月17日举行审前会议。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