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5日综合电)台湾徐姓男子2019年欢喜结婚,3年后徐妻出墙,跟同事李男搞在一起,2人高调到几乎全公司都知情,徐男听到风声但选择相信妻子,后来连亲友都知道徐男戴绿帽,劝他处理一下。
于是徐男检查妻子的行车记录器,赫然听到李男在车上对妻子调情:“喜欢我挖吗?”她娇嗔呼喊李男名字”。

李男挨告求偿100万元台币(约14.88万令吉),辩称是别人跟徐妻打嘴炮,只是名字跟他同音,但法官不采信,判李男须赔偿徐男30万元(约4.46万令吉)。
法官勘验徐妻的行车记录器,她娇喊李男名字并说:“我不行,齁我不行,冷静。”、“走开啦。”李男则说:“那你喜欢我挖吗?你如果不喜欢,我以后就不要挖。”
徐妻笑称:“哈哈哈,还是因为我们次数太少了?你会觉得太少吗?”,李男附和:“超级少,最起码要来个两三次。”、“所以才要叫你吃啊。”、“我服务你,你也要服务我啊。”、“下次约的时候,我就回家洗X二,把X二洗了给你吃。”
接着2人在车上骚痒嬉闹,徐妻不断嘻笑:“好痒、不要乱摸、你欠揍喔。”、“是你想强奸我,你看,又湿掉了。”李男说:“我只是摸摸而已,今天摸而已,会爽吗?”、“我纯粹只是让你舒服,想帮你疏通一下,你看我都没有脱裤子,还是因为我没有脱裤子,你不高兴?”他还柔情地说:“我只是想拥有你。”徐妻娇羞回称:“你就已经有了。”
虽然李男辩称车上的男人不是他,只是恰巧名字发音相同,还说:“我不知道她有老公、就算要我赔偿,应该赔5000元(约743令吉)就够了。”
但法官认为李男公司同事已证称,大家都知道徐妻已婚,李男当然也知情,依据行车记录器内容,法官认定2人在车上就算没有性交,也有亲密爱抚,才会出现这些咸湿对话,审酌后判李男须赔偿徐男30万元。可上诉。
文:综合报导
图: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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