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6日综合电)拾遗不报随时犯法!有一名女生在小红书发文表示,她日前经过殡仪馆门口时,见到地上有总共1500港元(约902令吉)现金,于是全部捡起,但后来害怕是否有“都市传说”,遂拿回家放神台压着,“这钱就拿在手上,回家烧香,放神台压着了……”。
帖文引来网民热议,有人指“捡来的钱不能留,会衰”,也有人质疑楼主拾遗不报是犯法,“交到警署比较好”。
该女生周三(3月13日)在小红书以“殡仪馆门口捡到$1500”为题发文,指当日乘搭小巴下车,就见到殡仪馆门口地上总共有1500港元现金,于是全数捡起,“今天,一下小巴眼前就是1张$500,抬头前面还有1张$1,000,我都捡了起来了。关键这钱是掉在殡仪馆门口(今天没有营业,门是关着的)”。

楼主表示,当下第1个想法是“看是不是别人掉了”,但后来又害怕殡仪馆门口地上的钱是否有什么禁忌,遂拿回家放“神台”压着,“后知后觉不会有什么『都市传说』吧……这钱就拿在手上,回家烧香,放神台压着了……”。
帖文引来网民关注,“捡来的钱不能留,会衰”、“放进功德箱”、“居然够胆带回家?不怕有肮脏的东西吗?”。但也有网民质疑楼主拾遗不报是犯法,“交到警署比较好,放在网上,小心被曝光,毕竟是犯法的”。
大律师陆伟雄曾接受《香港01》访问回应“执钱”问题,指市民如在公众地方拾取明知不属于自己钞票,即属不诚实挪占及剥夺他人财产,已有可能触犯盗窃罪。根据香港法例第210章《盗窃罪条例》,盗窃罪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
文:香港01
图: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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