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13日综合电)泰国首相府办公室副发言人卡隆透露,内阁会议已原则上批准通过了由泰国卫生部提交的酒精饮品管控法草案,并已获悉了该草案二级立法相关事宜,包括首相秘书长提交的该草案相关措施审议结果。

因此,在首相内阁秘书长按照首相要求对上述内容主持审议且经会议予以认定之后,即日起将与卫生部草案一同提交至议会进行审议。至于首相秘书长关于新版酒精饮品管控法草案问题的审议结果,主要有8项内容以供内阁会议审议,具体如下:
1.废除1972年关于上午11点到下午2点及下午5点到午夜12点售酒时间段的规定;
2.允许在获得酒店住宿经营许可或教育机构附近的服务场所销售酒精饮品;
3.允许在获得疾控厅许可之下的政府场所举办的活动中出售或饮用酒精饮品,如公共体育场举办的音乐会;
4.对于有权决定售酒时期和时间的人员,目前按照2008年酒精饮品管控法规定,将由国家酒精政策委员会所提议的人士进行代理(目前该法案由首相负责);
5.将上述法案代理人由首相改为卫生部部长;
6.制定有关酒精饮料广告、宣传和在线营销许可的标准,包括酒精饮料制造商组织各种活动的情况;
7.明确酒精饮料标签上规定的信息细节,其中不得含有诱导消费的信息;
8.废除2008年关于售酒方式管控的规定,如自动贩卖机、零售、降价促销,及提议以参加比赛、表演、提供服务、奖品争夺或任何其他利益作为酒精饮品购买的权利。
文:泰国网
图:泰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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