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3日综合电)就读国立台湾海洋大学的马来西亚籍陈姓男大生,去年和颜姓友人在KTV唱歌后与陈姓男子等人发生口角,陈男持刀刺入男大生腿部,男大生送医不治,检方侦查后,起诉陈男等2人。
基隆地检署周三发布新闻稿表示,被告陈志鸿和友人去年11月14日晚间10时许,前往基隆市某KTV唱歌,过程中张姓及许姓友人因酒后互相推闹,不慎撞进陈姓男大生包厢,当下2人不断道歉,所幸并未发生冲突。
隔天凌晨4时许,双方先后结完帐下楼在街道各自等候友人时,因稍早撞进包厢事件发生口角,陈志鸿持折叠刀刺入男大生右侧腿部,再往颜男左侧大腿划1刀,男大生伤势严重送医不治,颜男则左大腿撕裂伤送医治疗。

基隆地检署侦查后,认定陈志鸿伤害颜男部分涉犯伤害罪,伤害陈姓男大生部分涉犯依刑度7年以上的伤害致死罪。检方指出,涉犯伤害致死罪部分,属于国民法官法所定故意犯罪因而发生死亡结果案件,合并依国民法官、刑事诉讼法,对陈志鸿提起公诉。
此外,检方指出,陈志鸿友人林男在口角过程中,曾徒手殴打男大生头部,造成男大生右额受伤,经检察官认定涉犯伤害罪嫌,另对林男提起公诉。
文:台湾中央社、台湾自由时报
图:台湾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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